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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组产品,是指同品种同组同类别实际报名企业数为1家的,将不同类别合并同组,该组产品则为合并组产品。
由医疗机构确定是否从待分配量中重新分配量给该产品,有则对应分配量为该产品的当年度协议采购量,无则当年度协议采购量为0。
属于本次接续集采品种范围并取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均可以参加本次接续集采项目。
需要调平的价格会要求企业确认,请企业密切关注省平台官网通知。
无P2价格的产品,若实际报名企业数为2家的产品,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五条“拟中选产品确定”中“同组报名企业数≥2家的产品”的规则执行。
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关联关系省药交中心会在产品报名之后通知企业查看,请留意省药交中心官网通知,按通知要求操作即可。
报价只需要报申报品规的价格,其他品规的价格按申报品规的报价差比计算。
是的。
不需要,由省药交中心按申报品规的报价换算成“统一代表品”的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4 位)来计算。
因国家集采第十一批正式结果尚未发布,故相关重叠品种未剔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采购周期执行过程中,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与本次接续集采药品存在重复的,自国家集采结果执行之日起,各采购平台关闭相关药品原历史购销合同采购下单功能,按国家集采结果执行并重新签订购销合同。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若同品种同组同类别实际报名企业数为1家的,不同类别合并同组。如果同品种有过评2家(含参比制剂)和未过评1家的,归为合并组。
企业控股关系由省药交中心采集后公示给企业查看,后续企业按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即可。
最小制剂单位中选/中选限量价格乘以转换比。
会。产品报名后会公示申报品规信息给企业查看。请留意省药交中心官网通知。
是的,按同类别进行排序。
采购文件《附表3: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报量明细表》、《附表4:联盟地区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报量明细表》可以查看总体报量情况。
除中选/中选限量产品和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八条第(一)项涉及的产品外,其他属于本次集采范围的产品可按非中选产品挂网。
“单位可比价”是指按“统一代表品”(详见采购文件附表1)换算后的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
按企业实际报名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组。
不能。待分配量由公立医疗机构在同组中选产品中重新选择分配,可优先选择质优价廉的中选产品进行分配。
有效报价的前提下,符合拟中选限量/拟中选规则的,均可以获得中选限量/中选资格。
除中选/中选限量产品和执行备案采购的产品外,其他属于本次接续集采清单范围的产品为非中选产品,具体挂网采购按照联盟地区各省(区、市)有关挂网规则执行。广东省挂网要求如下:
1.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不同规格、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产品存在差价比价关系的就低差比。
2.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同品种有过评药品(含参比制剂)中选的,非中选未过评药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过评药品最高中选价格。
3.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中属于按最小计量单位竞价品种(生物制品除外)的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不含中选限量价格,如无中选价格的,以P2价格作为比较锚点,下同)1.8倍但不高于3倍的,标识为黄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3倍的,标识为红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参比制剂暂不设红标)。
4.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中属于按日均费用竞价品种的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换算后日均费用3倍但不高于5倍的,标识为黄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换算后日均费用5倍的,标识为红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参比制剂暂不设红标)。
5.生物类似药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换算后日均费用3倍但不高于5倍的,标识为黄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换算后日均费用5倍的,标识为红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
价格水平控制线不区分单双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