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二维码

寻药小程序
当前位置:
发改委透露下一步医药改革的基本思路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7日

昨天,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在上海第三十届中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透露了下一步医药改革的基本思路。

医药价改将坚持四个原则:继续坚持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创新与使用基本药物相并重的原则、利用价格杠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原则、价格改革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的原则。

总体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从中国医药市场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定价方法的改革将包括:第一,改进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逐步引入药物经济性评价方法;第二,对部分药品(如进口专利药品),可参考国际市场特别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市场价格。不过参照的国家一旦确定,医药价值调整的回旋余地就会缩小;第三,对专利药给予价格保护,保持价格相对稳定。以此向市场明确信号,国家保护创新,而且政策稳定透明;第四,探索定价改革试点。试点领域药物的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都相应做出调整。

单独定价政策改革可能将会包括:逐步缩小目前原研与仿制之间的价格差距;对新上市的原研药,要与仿制药价格大体衔接;对已上市的仿制药品,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或有监管机构或权威机构证明质量具有明显优势的,可与统一价格适当区别。

药物流通的问题在全世界是一个普通现象,而中国的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医药改革必然涉及改革流通环节的加价政策。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整和监督工作,严格调查药品出厂价;并适当降低流通环节加价总体水平,探索有效方法,对流通环节实际加价率进行控制。对医院药品销售加价率政策进行改革,逐步降低15%加价,探索试行差别加价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地区,取消药品加价政策。

同时,昨天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司司长郑宏表示,新版基本药物给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但是地方政府在扩大基本药物目录上应该有更多思考,而有的企业的药品有没有必要进入基本药物目录也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