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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严振到省药品交易中心调研药品流通首营资料数字化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2月9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率队到省药品交易中心调研药品首营资料数字化建设情况,加强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数字化工作。

调研组听取了省首营资料电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进展、存在的困难及工作意见建议等情况汇报,并与参会代表重点围绕如何推动药品首营资料数字化工作服务企业降本增效、服务药品科学监管和流通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严振充分肯定了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指出药品经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可以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开发药品经营首营资料数字化工作,全面推广首营资料电子化平台使用。

严振强调,我省开展药品首营资料电子化试点工作起步早、基础实,但药品流通范围广、涉及主体多,首营资料审核要求严,首营资料数字化要真正惠及药品流通全链条上的各类企业还存在很多难点堵点,需要医药企业、行业协会多方共同努力,不断创新,持续提高。一要提高整体意识。积极向国家药监局争取与具有全国性药品流通数据的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与省外药品交易数据互通,加强交流合作,打破区域性局域网造成的限制,让数据在全国范围的平台上流得通、流得快。二要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了解企业的需求,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更好地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既要支持企业降本增效,又要有利于企业合法合规。三要提高数字化平台使用率。开发方便快捷的移动应用端、医疗器械业务系统接口等,实现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多种产品数据核查和追溯,全面推动药械首营资料数字化的运用,助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日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首营资料电子资料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办法》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首营资料电子化交换与管理。

省交易控股集团副总经理朱永胜,省交易控股集团总经理助理、省广交资源集团董事长、省药品交易中心党支部书记徐芳,省医药质量管理行业协会会长徐彬,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二处负责同志,省药品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及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等行业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

相关链接:https://mpa.gd.gov.cn/xwdt/sjdt/content/post_4614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