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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交中心获批“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试点助力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推进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优势,创新改革药品流通发展机制,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批复同意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药交中心”)“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试点工作。

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平台是由省药监局指导,省药交中心联合医药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共同探索建设的全国首个与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互联互通的高质量平台。将着力解决药品生产企业、经营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在药品交易过程中,纸质首营资料制作费用高、交换周期长、存储管理难、分辨真伪难、核查效率低等诸多难点堵点问题,通过首营电子资料“在线认证、在线交换、在线管理、在线监管”,实现药品交易及首营资料审核交换数字化“一网通”。“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能完善药品追溯系统,实现流通品种及上下游企业资料合法性审核的追溯,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与提高,在确保药品质量前提下推动产业发展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实现动态全行业的全面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开展“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试点工作是省药监局积极探索有利于医药产业安全及高质量发展的药品监管现代化广东路径的重要举措,也是省药交中心作为“全国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强化交易服务支撑、推进业务服务延伸的创新之举。

下一步,省药交中心将按照省药监局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为省内医药流通行业全面实施首营资料电子化在线交换共享做好服务支撑,以“数字化”赋能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