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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标签:药品交易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为做好我省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十一批国家集采)工作,现开展第十一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第十一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9日。

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报名-新增资质维护-集采药品与国谈药品产品资质维护”进行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子系统“药品产品列表”中已有数据的产品企业无需新增,其中未生效的产品请企业按要求进行维护提交送审并留意产品审核状态。

四、其他事项

(一)供应清单内的中选产品,供应地区选择我省的以及我省医药机构有报量的,相关企业(含联合体所有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

(二)请企业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已生效药品的注册批件(包括再注册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明书等文件,如有过期或更新的请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以免影响后续交易资格。

(三)为保障我省医药机构中选药品用药供应,请各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省第十一批国家集采工作顺利推进。

(四)约定量查看及配送关系维护时间等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9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GY-YD2025-1)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