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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药品流通效率,助力探索药品监管现代化广东路径,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开展药品经营首营电子资料共享试点工作的批复》(粤药监药二业〔2023〕78号)有关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药交中心)于2023年2月正式开展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试点(以下简称首营试点)工作,实现医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医药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首营电子资料全流程在线共享,监管部门在线监管、溯源查询。2024年以来,省药品交易中心积极响应行业需求,持续优化服务功能,陆续完成监管核查、企业信息技术接口、质量负责人审核免CA操作等功能研发及上线运行。为方便企业集中了解相关操作,现举办首营试点相关系统操作线上培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7月9日上午10:30开始。
二、培训对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等企业/机构相关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一)试点政策及进展简介;
(二)新上线功能操作介绍;
(三)质量负责人免CA操作申请流程介绍;
(四)互动答疑。
四、培训方式
通过线上直播链接进入直播会议室交流:https://appebcmxslxllwz.snet.vzan.com/sl/9a079aef76d294c605c6a281d722a3d1 会议密码:000000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