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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
标签:医用耗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现请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尽快按照《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常态化开展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更新维护的通知》(https://www.gdmede.com.cn/announcement/consumables/detail?id=1390926999945482240)要求完成本企业产品的20位和27位国家医保代码信息更新或新增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竞价议价系统报名生效供医疗机构线上交易采购的医用耗材。

二、时间安排

(一)属于国家、省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产品(含中选、非中选)须于2021年6月23日17:00前完成维护。

(二)其他品类产品应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以下简称国家医保标准数据库)动态发布及时维护。

三、其他要求

(一)我省医疗机构在用医用耗材如暂无国家编码,应尽快自行在国家动态维护平台维护编码;并在国家医保标准数据库正式公布数据后及时在省平台医用耗材竞价议价系统内对应进行标准信息维护。

(二)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护操作,因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按要求进行维护操作的产品,将影响其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有关结算工作,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企业须对维护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服务与支持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医用耗材企业QQ群:3群174454238,4群1150412885。

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