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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标签:医用耗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请各有关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我中心医用耗材竞价议价系统(http://yp.gdyjs.cn:9020/login.do),并按中选价格在系统内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合同签订路径:国家/省集中采购品种-创建合同-从约定量创建/从挂牌创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品种。

未填报需求量的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协商采购后,也应及时通过医用耗材竞价议价系统签订购销合同,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相应地市医保部门。

目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工作将于2021年5月26日正式实施,请各有关单位再次核对相关中选及非中选产品在系统内的产品信息维护(含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及配送关系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请按照规定尽快予以维护调整,同时根据约定采购量做好备货工作,确保我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

(三)如需咨询数字证书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4008301330,或者联系QQ 40083013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4日